采光人赢得“遮光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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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2:00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采光权被人侵犯,反而被遮光人告上了法庭,受害方反而败诉,家住永登县城关镇南街村的范大妈就是败诉方。4月27日上午9时,为了讨回自己的采光权,一场特殊的“采光权纠纷案听证会”在永登县人民法院举行。如何让采光方晒上太阳,解决双方“你修我挡”的问题成了此次听证会的焦点。 当日上午9时,“采光权纠纷案听证会”准时举行,永登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也被邀请
双方坚持己见,谁也不肯作出让步,这让法官非常为难,10时30分,在当事人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听证会以不欢而散收场。 下午3时30分,第二场听证会开始。相对于上午的气氛,下午当事人双方在实质性问题上都作出了相应的让步。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商议,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县卫生防疫站一次性付给刘学信39000元的“遮光费”,并同意处理好刘学信家的排水问题。而刘学信在拿到“遮光费”后,保证不再阻挠对方施工。 作者:晚报记者高宏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