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为抢话筒夺人命 元凶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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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2:11 云南日报 | ||||||||
威市23岁的青年小瑞怎么也不会想到,到歌厅放松一下,竟然丢掉性命。4月27日下午3时许,因一时冲动在歌舞厅犯下命案的3男子,一审分别被判无期、6年及4年有期徒刑,共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0000元(不含已赔偿部分)。 去年5月8日晚11时许,小瑞和朋友到宣威西宁路“撕夜”水吧唱歌时,为找话筒与沈彪发生争吵。在众人的劝解中,只听见一声口哨,沈彪的同伴顾家熙便上前猛击小瑞,另一
次日,逃至曲靖市金牛塘市场的何汝江3人被抓获。去年6月1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何汝江3人被执行逮捕。今年3月7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在互殴中,持械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何汝江持刀伤人直接导致了死亡后果的发生,系主犯;沈彪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害人的过错及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法院依法酌情判赔一定数额的赔偿。据此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区鸿雁(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