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建议召回“小号”果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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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2:2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昨日,市消保委在“果冻食品安全问题”座谈会上表示,在果冻国家标准出台前,建议果冻生产厂家能停止生产并主动召回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杯装果冻。 目前,我国对于果冻的形状及大小没有强制规定,而欧盟、韩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已对“一口吸”的小果冻进行了“封杀”。市质监局透露,相关国家标准正在修订,预计下半年出台。上海也可视具体情况,针对果冻的形状、大小尺寸、软硬度等问题拟订建议
日前,本市有关部门对本市流通领域内16个品牌的果冻产品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安全警示标志存在缺陷的就有3个品牌。市人大法制处处长唐明皓建议制定相关标准,强令果冻生产厂家做醒目提醒,如:0-3岁禁止食用;3岁以上儿童在父母照看下食用;70岁以上老人请谨慎食用等。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目前各有关部门应加快对果冻产品的体积形状和包装问题制定强制性标准。在此之前,市消保委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对那些存在质量隐患的果冻产品实行召回。作者:记者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