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200低保户有“私人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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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6: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我们低保户也有了自己的‘私人律师’”,昨日上午,湖南路街道低保户顾秋英一脸的开心。连日来,鼓楼区湖南路街道通过与辖区内8家律师事务所联系,为街道所有290多户低保户请来了“私人律师”,低保户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的签订协议,可享受到专职律师免费的法律服务。 在顾秋英的《法律服务协议书》上,甲方为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协议注明,甲方指
该街道司法所安所长介绍,出于法律援助困难家庭的目的,街道组织了此项活动。而因为自愿原则,目前该街道所有低保户中,已有绝大多数的低保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群众反响是一片叫好声。而对于群众普遍担心的“签订协议后,律师不提供服务怎么办”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依据当初和律师事务所达成的共识,专职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法律援助者,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责令后仍拒不履行的,将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谷岳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