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肉类、乳制品等四类食品“冷链”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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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京报讯(记者廖爱玲)今后,在北京各超市的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四类食品,必须保持运输、贮藏、销售等全程环节的“低温状态”,以防变质。昨天,市工商局在亚运村华堂商场召开强化食品“冷链”销售管理现场会,向全市商场、超市推广此做法。 据介绍,全程环节的“低温状态”是指易腐食品在运输、仓储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保持规定的低温环境,冷藏车车内温度达到-18℃,全程开机制冷,冷柜温度要控制在0℃-
“目前北京有67家大型连锁超市,但来自北京肉类协会的统计,能达到‘冷链’销售标准的超市并不多,不足5%”,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曹中生介绍。 他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考虑将“冷链”销售写进去。对没有实施食品“冷链”管理的商场、超市,将加大检查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