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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无田状告村委 上门女婿成功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5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沂源4月28日讯(记者 康嵩 实习生 王雪源 通讯员王玮朝程)上门女婿童某的户口落在沂源县某村,可该村村委会却以其未与岳父母签订赡养协议等为由,拒不划割给口粮田;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童某将该村委会推上法庭。今年4月20日,沂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村村委会划割给童某与其他村民同等数量的口粮田。童某原籍沂源县东里镇花园村。1998年,童某结识了家住县城城郊的桑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因桑某家中经济条件好且无男儿,在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后,童某愿到桑某所在的村内落户。2002年两人结婚后将童
某的户籍迁入该村。按该村的规定,村民应分得0.55亩的口粮田,可该村村委会以童某作为上门女婿未办理有关公证,同时未与其岳父母签订赡养协议为由,拒不划割给其口粮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上门女婿与其他本村村民享有同等的村民权利,村委会希望上门女婿与其岳父母签订赡养协议,使该村村民老有所养的目的是好的,但以此作为划割口粮田条件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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