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深夜值班受惊吓 单位称住院不算工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2:54 新文化报 | ||||||||
本报松原讯(记者任飞霖)今年31岁的蒋瑶卿是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的工人,自从2004年11月19日独自值班时受到惊吓后,至今她一直在住院治疗。近日,蒋瑶卿得知她值班受惊吓不算工伤时,便服下大量安眠药,幸亏被人及时发现,抢救过来。深夜工地独自值班受惊吓 据蒋瑶卿的家人介绍,2004年11月19日晚,蒋瑶卿一个人在新庙镇某油田工地值班
蒋瑶卿马上跑到距此100多米远的采油队队部,队长前往计量间看个究竟。不一会儿,队长回到队部告诉蒋瑶卿,刚才那个人喝多了躺在地上,蒋瑶卿又回到计量间值班。醉酒男子三次“夜闯”计量间 蒋瑶卿回去不久,再一次透过玻璃看到那个男子进了计量间,蒋瑶卿吓得赶紧给队长打电话,队长立即赶了过来,将那名男子赶走后回到队部。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队长刚走不久,该男子第三次来到计量间,蒋瑶卿更加害怕,随后,队长联系了新立采油厂的保卫科工作人员来到蒋瑶卿值班的计量间。此时是凌晨2点多了,醉酒男子已经离开了计量间。 保卫人员经过搜寻,在不远处的一家小吃店发现了那名男子。该小吃店的老板王某称,该男子是其亲戚,喝醉酒走错了地方。受惊吓后一直神志不清 第二天一早,哆哆嗦嗦的蒋瑶卿被人扶回家,她的母亲马上将其送进了医院,医生建议她转到洮南市精神病医院松原分院进行治疗。2005年1月6日,经洮南市精神病医院松原分院诊断蒋瑶卿患癔症性精神障碍。 另据了解,在蒋瑶卿受到惊吓后24小时之内,采油一队的队长就将此事上报了新立采油厂安全科,安全科上报油田公安质量安全环保处,请上级部门确认蒋瑶卿的工伤,但在蒋瑶卿值班受惊吓住院这段时间,单位一直没有算其为工伤,而是按病假处理。没认定工伤女工要自杀 4月27日,蒋瑶卿的丈夫阮先生称,蒋瑶卿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但是还没有痊愈。“她现在的精神还是时好时坏。”21日那天,蒋瑶卿头脑有一些清醒后,就自己离开医院,前往吉林油田公安质量安全环保处,想要为自己报工伤。 当得知自己住院耽误的时间都是病假时,蒋瑶卿将随身所带的安眠药都吞服下去了。幸亏家人发现她失踪后就四处寻找,将已浑身抽搐倒在地上的蒋瑶卿送进医院,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目前,蒋瑶卿仍在洮南市精神病医院松原分院治疗。申请不到工伤,家属将上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第三章工伤认定14条3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蒋瑶卿的丈夫阮先生讲,今年1月,他们向松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4月份工伤认定结果称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但没有写明是根据哪条规定依据哪条法律。” 记者还了解到,新立采油厂相关负责人目前正在积极与蒋瑶卿的家人协调解决此事。 阮先生表示,他将会继续向上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得不到合理结果,他们将会通过法院为自己的家人讨一个合理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