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妻六年忽被宣布婚姻无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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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5: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丈夫的前妻称离婚时患有精神病,法院认定离婚无效。现任妻子只能黯然离去?法援律师帮她讨回合法身份 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夫妻,突然被宣布婚姻无效,并被要求离开丈夫家,妻子何某一下子就懵了。原来,丈夫欧先生的前妻许某起诉,称两人离婚时自己患有精神病,法院认定欧先生和前妻协议离婚无效。 法援律师提出,许某无法出具证明精神病的证据,法律也没有规定精神病人不准离婚,且欧先生现在的婚姻幸福,双方协议离婚应该有效。 六年幸福婚姻突变非婚同居 欧先生与妻子许某都是广东河源人,1968年两人结婚,婚后生下三个儿女。两人因感情不和,经常打闹。1992年12月4日,双方协议离婚。1993年3月,两人在东源县船塘镇办理了离婚手续。第二年,欧先生与吴某再婚,1997年吴某病故。1999年4月,欧先生又与何某到船塘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幸福。 不料,一纸突如其来的诉状,打破了这段美满婚姻的宁静。2003年9月,欧先生前妻许某的子女欧东等人将欧先生诉至法院,称其母许某在1993年协议离婚时已患有精神病,船塘镇办理离婚是无效的,要求法院判决欧先生履行抚养许某的义务。 东源县法院调查发现,欧先生与许某协议离婚时,许某精神是有些不正常反应。为此建议船塘镇政府撤销作出的欧许两人离婚的决定。同时,法院认定欧先生与何某的结婚登记无效。 去年4月19日,镇政府作出撤销欧先生与许某离婚协议以及欧先生与何某结婚登记协议的决定。 没规定有精神病人不准离婚 欧先生经历了两次不幸婚姻,现任妻子何某也知道,但从未计较过,两人一起生活了六年,感情深厚。何某对丈夫与许某的离婚关系是否有效毫不知情,也根本没有过错。何某与欧先生的婚姻登记突然被撤销了,对何某的打击很大,无奈之下,她找到了妇联。 河源市妇联进行了调查并认为,欧先生与许某协议离婚应该有效。理由是:当时许某没有出具有效证明证实她确实有精神病,《婚姻法》也没有规定有精神病人不准离婚,而且协议离婚时间已长达十二年,婚后欧先生又经历了两次再婚。 河源市妇联法援律师认为,欧先生与许某离婚12年,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船塘镇政府的一纸撤销决定,使本已死亡或完全破裂的婚姻恢复合法,这样硬捆绑在一起的夫妻关系,注定是个悲剧。如果许某离婚时确有患精神病,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程序上存在过错。依据1994年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第3款规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但《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感情确已破裂的死亡婚姻准予离婚。如果许某确患有精神病,根据1989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也属于判决准予离婚的范围,否则当事人何某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维持欧先生与分离十多年的许某的婚姻关系又有何实际意义。 法援律师向河源市中院提出建议:撤销东源县法院的建议以及欧先生与许某离婚无效、欧先生与何某结婚无效的决定。随后,市中院恢复了何某的合法婚姻关系。 本报记者 孙朝方 通讯员 沈馥媛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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