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冒充民警联手姐姐骗男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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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1:12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家住旅顺某镇的两个女青年是双胞胎姐妹,因诈骗被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分别单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4月底,姐妹俩都没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04年6月初,经人介绍,妹妹王某假冒某区公安分局户籍民警,与一位男青年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同年6月中旬,妹妹与姐姐合谋后,对男朋友谎称自己母亲病逝,急需用钱,男朋友丝毫没有怀疑,给了她一部分钱。几天后,妹妹又谎称自己的子宫长了瘤急需手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由于两名女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赃款全部收缴,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单处罚金。 作者:本报记者 江宁 通讯员 忠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