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中心经理连续3次强奸女职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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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3:00 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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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身为经理的刘某趁夜深溜进职工宿舍,连续三次强奸了女出纳。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解到,刘某因犯强奸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53岁的刘某是北京某废品收购中心的经理。2002年12月的一天,刘某敲响了27岁的女出纳周某的宿舍大门,称自己要来拿办公室的钥匙。虽然已是深更半夜,但周某见经理催得很急,便开了门,不料刘某进屋后便把灯关掉,并把周某摁在床上威胁说:“不许喊,否则杀死你。”随后便强奸了周某。2003年1月,刘某采用相同手段两次强奸了周某。之后,周某的姐姐到公安机关告发了刘某。作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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