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首个案件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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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4: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青法研记者肖逢时) 昨日中午12时20分,青羊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眉(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首批通过公开报名、考核培训并经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杨沛先和金竹青,分别坐在主审法官两侧,参与了对该案的审理。据了解,这是成都市新一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首个案件。
“我们在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与法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宣判结束后,杨沛先老人说,在上午的合议过程中,他们就王眉是否具有从轻处罚的条件与法官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讨论。三人合议庭最终达成一致,作出了从轻处罚王眉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