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个人可参股“粮管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7:3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杨冰) 民营企业和个人将有机会参股“粮管所”。记者今天从市粮食局获悉,除了担任地方储备粮任务等一些特殊情况任务的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国有独资外,青岛其他“粮管所”将向社会整体出让、租赁经营或者引入外来资本参股经营。民企和个体私营者将按政策,有机会参与到一向有“禁区”之称的粮食购销系统中来。 根据青岛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相关规定,2005年5月底,各市区成立临时组织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