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报假账 告你毁名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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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8:3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销售员在卖发电机时宰了司机小周,事后却辩称是小周要求开高发票,小周为此受到单位处罚和同事的非议。小周一怒把销售员告到法庭。 去年南京某旅游公司的会计发现,司机小周报销的发电机价格比平时足足贵了500元。但小周解释,销售员小吴就是以88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随后,会计去找销售员了解情况,小吴说,小周买发电机只花了380元,却让他开880元的发票,他为了以后能多揽生意就照做
按照该旅游公司的规定,员工虚报发票要处以10倍以上的罚款,小周的行为按规定要罚款5000元。小周被罚后提出了辞职,但是他实在忍不下销售员的“两面手”。不久,小周向玄武区法院起诉小吴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求赔偿7500元并道歉。 庭审的3个小时中,合议庭经过四次休庭合议,最后认定,发票是小周支付880元的有力凭证。销售员的作假行为造成了小周名誉的受损,因此法院判其赔偿小周1000元名誉损失费,并做出书面道歉。另外,小周可以案后向单位追回罚款,但不能向销售员索赔这部分损失。 作者:吴春峰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