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中院公判8起案件9名被告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9:48 生活报 | ||||||||
本报29日讯今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对犯有非法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8起案件的9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判。 据了解,这9名被公审的被告中,被告人唐兰兰、张国荣、刘桂青因犯有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刘桂青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