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自杀未果案”一审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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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0:41 沈阳今报 | ||||||||||
特派记者 李忠良 首席记者 隋冠卓 实习 生赵哲 两日后的6月22日清晨,杨泉在被关押了35个小时之后,利用上厕所的机会,喝下了硫酸浓度为20%—30%的洁厕剂以求自杀,导致不得不接受胃60%切除手术。 杨泉一纸诉状将黄河派出所告到了皇姑区法院,请求法院裁定派出所的行为属于非法留置。 今报讯“杨泉现在还在医院呢,从下午送进来之后就一直在抢救,还没脱离危险……”昨天晚上8点,杨泉的家人在电话中表示。而导致杨泉再度发病的原因是皇姑区人民法院对杨泉状告派出所案一审判决的结果:驳回杨泉的诉求。杨泉的代理律师当即表示上诉。 今年1月13日上午,此案在皇姑法院开过庭。在辩论过程中,过于激动的杨泉突然抽搐不已,随即被家属送到诊所治疗。 在焦急等待3个月后,昨天下午,脸色蜡黄的杨泉在他的律师和妻子搀扶下再次走进法庭,他尽量平静地接过判决书,但看着判决,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越来越痛苦。 判决表示被告对原告采取留置措施,系经领导审批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无不当。关于原告提出对其留置盘问48小时是否属特殊情况,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答。但派出所没有文字记载曾通知家属,可视为程序上瑕疵。因该瑕疵尚不足以达到被确认违法的程度,驳回杨泉的诉求。 杨泉身体再次剧烈地抽动起来,手脚僵直,情绪难以自控,杨泉又被送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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