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侦探为弱势群体撑腰 劳动保障部门一年工伤认定率高达97.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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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1:0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我在上班时受了伤,厂里不给工伤赔偿,反而说我是故意受伤,想敲竹杠。”被机器“咬”掉左手拇指的河南民工小郑,日前含着泪水向本报投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近一年,全市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900多件,经调查取证被认定工伤的有2850多件,工伤认定率高达97.98%。 这些申请者中外来民工占了60%左右,大多没有劳动合同,又拿不出上岗证、工资单
这起工伤案的两名调查员,随即来到有关公司取证。可谁也没想到,对方竟然理直气壮地说:公司里没有这两个人,他们的伤害事故与公司不搭界。小黄等人急得走投无路,却拿不出任何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来。 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办案人员采取“迂回”战术,很快在商业保险部门取得突破。根据有关规定,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家公司安排员工到汽车厂进场施工时,并没有为大家买保险。但在小黄两人出事的第二天,公司为28人承保了这一保险。有关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小黄、小何都名列其中。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这份保险足以证明两人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据了解,近年来工伤事故发生较多的地方,主要是建筑、装饰、拆迁工地和冶金、机械制造业。从近年来的统计看,这些行业发生的工伤事故占全市工伤事故的50%多。在职工发生事故后,最会“翻脸不认人”的是工程包工头和少数私营企业主。这些“黑心老板”主要利用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外来民工不懂法的“软档”,轻易地把受害者打发走路。工伤认定办案人员反映,有些单位消除工伤证据的办法做得很绝,有的将知情人辞退,有的采取“高压”政策封住其他职工的嘴巴,有的涂改帐册记录,但“侦探”们总能抓住蛛丝马迹,为受害者讨还公道。 在工作遭遇伤害事故后如何维权?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调查员支招牶劳动者平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企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上门查办。一些不规范用工的单位,常常还拖欠民工工资,如果这时民工们让单位打个欠条,也能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像从事商业、服务业的打工者,在不侵犯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复印一些领料单、送货单等有关票据材料作为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在工作中遇到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就难以随口说“不认识你”了,不能轻易地把受害者“赶”出厂门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