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生城市强拆私人院墙 河南济源市政府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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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2: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30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消息,河南省济源市政府为创全国卫生城市,组织有关人员在居民张某家无人的情况下,将张某家的门楼和部分院墙拆除。济源市中院日前终审判决,责令对此担责的市政府和某街道办事处赔偿因拆除给张某造成的经济损失5662元。 1998年6月30日,为了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济源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成立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决定。2001年7月11日,济源市创建指挥部和某街道办事处给辖区居民张
2001年7月22日下午,在张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张某影响村中道路修建的建筑物实施强行拆除。张某随后一纸诉状将济源市政府和某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市的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指挥部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机构,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挥部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拆迁通知书,程序违法,应予撤销。同时,法院确认某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民宅的行为属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判令该市政府和某街道办事处赔偿因拆除给张某造成的经济损失5662元。(宣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