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将售“乘意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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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雁宁)从5月1日起,湖滨南、松柏、机场、杏林、集美的5个汽车客运站点将开始出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乘意险”),由乘客自愿购买,票价30元(含30元)以下的保险费为1元,30元以上的保险费为两元。 “乘意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和厦门特运集团联手推出。“乘意险”的保险期限为:乘客自上车起至目的地出站为止,客车在中途休息、加油时,如果发生意外,比如遭遇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提醒购买保险的乘客,一定要保存好保险单,因为它是将来理赔的凭据,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24小时内应通知保险公司或客运公司(站),乘客在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车票、保险单、身份证明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保险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