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出纳潜逃7年后投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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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5:43 新华网 | ||||||||
新华网温州4月30日电(刘丽娟、赵雷海)4月28日,一名满脸胡须、衣衫褴褛、背着一个破旧行李箱的人来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自首,声称自己是原建行虹桥分理处携29.8万元巨款潜逃的赵小峰。经核实,乐清市检察院于4月29日凌晨将其刑拘。 赵小峰是原建行虹桥分理处的一名出纳。1998年4月10日快下班时,赵某利用职务便利,盗走银行29.8万元巨款,开始了潜逃生涯。
“每天都在说谎、提心吊胆中过日子,我不想再过这种逃亡生活了。”据赵某自己介绍,在潜逃的7年中,他辗转了湖南、四川、广东、湖北、海南、云南、贵州、广西等8个省自治区100多个城市,使用过3个假身份证。 他在广州学做过蛋糕,在武汉学做过广告,在广州摆过地摊。一次,在广州摆书摊时,书被城管人员查扣,由于使用的是假身份证,怕暴露身份,都不敢拿身份证去领取。他购买的摩托车在一次违规中被扣,也不敢到交警部门去领。每每当投资一项生意有点起色时,怕太引人注目,也不敢扩大业务。 每到一处都是躲躲闪闪,每当听到警笛声、看到警察总觉得是在抓捕自己。为了不暴露身份,减少假身份被戳穿的机会,身上携带巨款,赵小峰却不敢坐飞机,不敢住宾馆,只能住一些不用身份证登记的私人小旅馆,并频频更换所在的城市。 经过7年逃亡,赵某在投案时身上只剩下300元现金及2000元存款。他说逃亡生活让他疲惫不堪,现在他只想过回正常的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