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涉案金额147万余元广西一传销头目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8:1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宁4月30日电(韦日成、谢大明)广西苍梧县法院近日对一宗非法传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顿一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70000元人民币,其所得赃款663861元人民币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判决书说,顿一文原为新疆无业人员,2001年5月在广西容县加入传销组织“深圳文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后,先后在广西容县、苍梧县和梧州市等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以
“加盟连锁经营赚大钱”为诱饵,欺骗亲友加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非法传销。每个加入公司的人员至少要认购一份价值3800元的产品,之后,传销组织人员按照“五级三阶制”瓜分后加入者所缴纳的钱。

  从2003年3月起,顿一文在梧州市和苍梧县发展下线约150人,涉案金额1479000元。按照传销组织的“五级三阶制”计算方法和实际情况,顿一文违法所得应为663861元人民币。

  2004年,顿一文在苍梧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时被警方查获。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