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家园购物中心被判赔1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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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2:45 新京报 | ||||||||
超市突然停业,19家供货商追债无门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王悦)一家拥有多家连锁店的温馨家园购物中心一夜之间突然停业,法人代表也人间蒸发,追债无门的19家供货商陆续向丰台法院提起了诉讼。昨日记者获悉,丰台法院缺席判决温馨家园购物中心向供货商共支付140万元货款。
据了解,这些供货商均是在2002年至2003年间,与温馨家园购物中心订立书面或口头买卖合同,定期向温馨家园购物中心的丰台桥南总店、永乐店、前泥洼分店、二七厂分店等超市供应商品。但温馨家园购物中心均以销售不好、资金紧张为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 丰台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曾到温馨家园购物中心住所地送达起诉书,但该地址已无人经营。随后,温馨家园购物中心一直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集中缺席审理并宣判此案。 丰台法院认为,供货商向温馨家园购物中心提供了货物,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温馨家园购物中心尚欠货款的事实,因此索要货款的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