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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女中专生贩毒 毒贩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5:03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王鑫成兴徐记者晨迪) 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唐媚等一批贩卖、运输毒品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法院终审认为,唐媚在该共同犯罪中策划、指使、安排赵海英等三人到云南运输毒品
,并提供路费、确定路线、安排人员一路跟随,三人回到成都后又到酒店开房接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唐媚处于指挥、组织地位,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依法应对运输的全部毒品承担刑事责任。赵海英等三人在本案中受唐媚雇佣运输毒品,为他人充当运输毒品的工具,系本案从犯,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省高院最终以运输毒品罪判决并核准唐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赵海英、余晓琴、朱光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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