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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活动场所 哪能出租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5:03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社区建设已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各社区的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究竟如何?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平方米,且不能被侵占、挪用。然而,记者昨日暗访发现,不少社区并未达到这一标准,而且,有的社区还将极少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出租经营,居民对此反映强烈。

  现场:高新区肖家河街办联谊社区

  现象:100多平方米的社区室内活动

  场被出租据社区主任王忠军介绍,社区内有9000多名居民,对照《测评体系》,社区至少应该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可是,昨日上午,记者在这个社区暗访时并未发现多少室内文化活动场,最后,才在社区一栋二层楼的办公楼下面,见到一个约100余平方米的麻将铺。店铺女老板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她每月出了几千块钱,从社区那里租来的。

  原来,这个被出租的麻将铺正是联谊社区的室内文化活动场,可如今,居民们如果想来活动活动,在不花钱的情况下,根本别想。

  本来就很微小的活动场,却用于出租谋利,这是为何?对此,社区主任王忠军辩称,每月9日居民们都可以来这里活动,实际上它还是社区的文化活动场。

  据社区居民介绍,社区的活动场严重不足,根本不能满足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需要。“社区不仅室内活动场不足,室外露天活动场也稀缺,尤其是把室内场用于出租,这其实是出租了大家的公共资源,这是变相侵犯了大家的休息活动权,不应该。”一名60多岁的社区居民对此不满地说。

  现场:武侯区浆洗街办大石东路社区及高升桥东路社区

  现象:室内活动场不足

  这两个社区也是有约万人居民的社区,尤其是大石东路社区是武侯区的优秀社区。可是,记者采访发现,两个社区的室内活动场所都很窄小,尤其是高升桥东路社区,其办公场所极为紧凑,可供居民活动的,仅是一个约30平方米的会议室。平时的书画展、职工培训等都集中在这狭小的地方进行。

  居民心声:让社区活动室真正属于居民

  记者在上述几个社区采访了几名居民,他们都对成都生活环境的极大变化由衷赞叹,认为成都变得越来越美丽,但对室内场所仍感美中不足。“尤其是室外活动场地,还有那些分布于居民院落的小广场,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可是,供大家休息娱乐的社区室内活动场并不多。”武侯区大石东路社区的王大爷这样说。

  高新区联谊社区的蔡婆婆也称,社区里的室外活动场地少,而室内活动场又被出租了,想到社区坐坐,就只有去社区办公室,可人家又要办公,根本就找不到可供免费坐坐随意摆“龙门阵”的室内活动场。她不解地问:“社区活动室是属于社区居民的,社区领导哪能说出租就出租?”

  家住惜字宫南街的70多岁的王大爷则说,以前老居委会还有居民大院,大家坐在一起随意“摆”,可现在,社区变漂亮了,可居民的活动场却离居民越来越远。他发自内心地说:“社区活动室应该真正属于居民才行呀!”本报记者车文斌周海波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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