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类专业禁止跨专业报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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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实习记者 林长强 记者 姜秋玉)昨日,辽宁省2005年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医类专业考生禁止跨专业报考。 需要注意的是,除医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考生经学校考核同意后可跨专业门类报考。
据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专业除外)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不过,本科专业只招收应届毕业生。 省招考办表示,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各市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各市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14日。考生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后签字。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报考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在报名前须由毕业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于5月10日~11日持中专录取名册到所在市教育局职(高)教处(科)审查合格后,报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并于5月14日前到市招考办报名。 据了解,具体的考试科目包括文化基础课和技能考核,其中文化课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报考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考生,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可免除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只参加技能考核,录取时按技能考核成绩录取。 时间 科目 6月7日9:00~11:00语文 15:00~17:00外语 6月8日9:00~11:00数学 15:00~16:30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9:00~11:00专业综合课 (技能考核在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进行,时间为6月11日~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