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医类专业禁止跨专业报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实习记者 林长强 记者 姜秋玉)昨日,辽宁省2005年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医类专业考生禁止跨专业报考。

  需要注意的是,除医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考生经学校考核同意后可跨专业门类报考。

  据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专业除外)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不过,本科专业只招收应届毕业生。

  省招考办表示,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各市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各市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14日。考生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后签字。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报考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在报名前须由毕业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于5月10日~11日持中专录取名册到所在市教育局职(高)教处(科)审查合格后,报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并于5月14日前到市招考办报名。

  据了解,具体的考试科目包括文化基础课和技能考核,其中文化课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报考只招收四年制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考生,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可免除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只参加技能考核,录取时按技能考核成绩录取。

  时间 科目

  6月7日9:00~11:00语文

  15:00~17:00外语

  6月8日9:00~11:00数学

  15:00~16:30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9:00~11:00专业综合课

  (技能考核在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进行,时间为6月11日~15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红色经典
红色经典图铃免费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