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盗窃被免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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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9:0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王林(化名),南京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去年12月的一天,王林在实验室内趁同学孙某不备,将其放在办公桌上的一台价值7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但是,在其离开时被保安发现。第二天,王林主动到该校保卫部门投案自首。 王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是玄武检察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并且具有自首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并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王林不起诉。除了王林
为了更好地教育这类人员,玄武检察院于近期开展了“阳光行”教育活动,旨在通过一对一的帮教,帮助这些青少年重新做人。昨天,“阳光行”教育活动座谈会来到了玄武看守所。(梁建恕)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