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健身房将规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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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1: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刘津农)自4月29日起,北京市所有健身房都要按照新出台的《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经营活动。 该办法规定,必须先取得“卫生合格证”,在室内空气质量、噪音、空气细菌数等方面都要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经营性健身房的器械每两小时须消毒一次,每天消毒不少于4次。
按照规定,北京市健身房应设专人负责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有机械通风装置的新风量每人每小时不得低于20立方米,并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健身房内外环境噪音应符合要求;健身房的器材、场地、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对健身房的温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等都规定了具体标准。该办法还对健身活动安全、治安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作了具体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