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给散装食品加“身份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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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8:35 中国广播网 | ||||||||||
记者在试点散装食品身份证制度的青岛利群和沃尔玛两大超市里看到,肉类食品、散装糕点等货柜上,每种商品价格牌旁边都多了一个“伴侣”——“裸装食品质量明示牌”,上面清楚地标明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食用期限、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配料、食用方法、主料来源、保存方法、执行标准等项目,其中,“生产日期”一栏是空白的,便于每天进行更新。 青岛市工商局市北分局告诉记者,“国家法规没有对销售流通领域的散装食品有什么要求,比如它的原料、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只在大包装上有,实际销售过程中有很大的漏洞。” 他认为,散装食品身份证制度的实行,可以让消费者放心地购买散装食品;对供货商和经营者是一种约束,“‘明示牌’就是承诺,如果达不到,就要承担责任”;对执法部门而言,“明示牌”是证据,利于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既然你承诺了,如果不实,我们将按照法规进行处罚”。 商家也乐于接受给散装食品加“身份证”,原因是可以体现他们的诚信经营。但消费者似乎并不买帐,记者在试点的超市散装食品柜前随机调查了几位正在购买的市民,他们都表示“没怎么注意这个牌”,当记者告诉他们“这个牌”的作用后,有的市民说,“反正他们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也没有什么用”。 对于市民的“冷淡”反应,李永章副局长说,“明示牌”上所标明的内容由超市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工商部门加以监管。他同时表示,黄金周过后将把散装食品“身份证”制度好的试点经验做法,总结并逐步推广到全区的农贸市场、超市。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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