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未批准一起游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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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7:38 北京青年报 | ||||||||
马振川针对网上散布的游行信息表示截至目前——— 本报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五一”期间举行涉日集会、游行,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他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首都公安机关没有批准一起相关的游行。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在应对和处理错综复杂的世界形势和国际关系时,必须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感。爱国热情是可贵的,但不能脱离法制的轨道,不能用鼓动和参加非法游行的方式来表达。爱国首先要守法,这是公民具有法制观念和素养的表现,也是成熟和理性的表现,更是对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真正负责的态度。 “五一”长假,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期盼的是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没有稳定,我们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稳定需要法治来维护。站在这个高度思考和行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学子就应该合法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感,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并积极主动制止非法举行的游行活动,把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踏实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力量凝聚到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目标上,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