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建设 主动接受监督 局务公开开创全新机关工作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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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7:55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监督,根据《关于在局机关全面推进“阳光工程”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意见》,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实行局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局务公开是指,凡是事关全局又不涉及秘密的重大决策、干部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应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具体事项包括:市领导对财政工作批示、局长办公会
有关负责人介绍,局务公开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首先是建立局务公开事项审核制度,所有的局务公开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其次,局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应自觉接受公开对象的监督检查,并认真听取干部职工对局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局务公开工作在局机关“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办公室负责局务公开事项的具体实施,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局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 (百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