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享受哪些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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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0:41 今晚报 | ||||||||
本市武清区杨村镇冯女士:我的爱人去年出了工伤。我想问一下,出了工伤能享受哪些待遇? 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冯女士您好。按照《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工伤医疗费医疗机构治疗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的费用,包括旧伤复发和停工留薪期满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凡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因工死亡人员待遇如下: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中毒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姜艳秋劳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