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闻类节目不得开设有奖竞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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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3日10:14 金鹰网 | ||||||||
近日,广电总局对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进行了各项具体的“严格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新闻和新闻类节目(含访谈类节目),一律不得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节目。 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广电总局对电话手机短信竞赛类节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广电总局还明确规定,一般节目单个竞猜奖项的奖品、奖金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而对于少儿节目设置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活动,以及现场举办的益智竞赛类少儿节目,其奖品不得采用现金形式,奖品价值不得高于其他节目奖品价值,奖品用途应与少儿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 此外,广电总局对于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竞猜内容的播出次数也作出了严格规定,含有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30分钟以下的节目(含30分钟),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只能播放1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的节目,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可以出现2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节目,每超出20分钟,可出现一次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但总次数最多不能超过5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电视剧只能在播完一集之后,播出一次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内容,每次播出时间不得超过20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