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男子2楼跳下摔断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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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9:3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你有本事下来吵。”见对方如此挑衅,正在二楼阳台谩骂的男子一个跃身跳下了楼摔断了腿。他随后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断腿之痛。 男子姓李,他和同在南京打工的童大爷合住在城南的一个四合院里。去年6月的一天,住在二楼的李某发现童大爷把大米放在了楼梯的过道里,本来狭小的楼梯李某现在更上不去了。他一气之下把童大爷打了一顿。年老的童大爷不是李某的对手,但受委屈后,他把原委
得了赔偿后,李某又自己去申请做伤残鉴定,鉴定为十级伤残。他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童承担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用等共计二万多元。法庭认为,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的后果。自己一时冲动,从二楼跳下,完全是其自主的行为。这其中小童没有任何例如推搡、唆使的行为,所以他对李某的伤残后果没有任何的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