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提出分手——男友掐她脖子抢首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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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11:12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一对原本甜蜜的恋人,因为琐事闹分手。女孩本是难过的,心里还幻想着挽回恋情。谁知男友不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心思,反而采用种种不堪的手段逼迫自己,甚至强行卡住女孩的脖子抢回当初送给女孩的项链等首饰,更是要女孩还出恋爱时给她的金钱。 两小无猜
小丽和陈名都是四川人,两家还相隔不远。据小丽介绍,陈名初中毕业后便辍学来南京打工,经过几年的拼搏终于有了点资本。去年,他把小丽带到了南京,并为她找了份工作。经过短暂的相处,两个人很快便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住到了一起。小丽说,刚开始,陈名对她关心的无微不至,带她逛商场,给她买衣服、买项链、买耳环。后来,陈名工作忙了,不能经常带她出去,有一次,他便拿着5万块钱给小丽,深情地对小丽说:“我不能每天陪着你,给你点钱自己买衣服,买好吃的。”小丽说当时自己真的非常感动。 日久失和 但是,半年之后,小丽发现,陈名在自己面前一套,在外面又是一套,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动不动便对她发火,说出来的话也是非常伤人自尊心。无数次的争吵之后,小丽有点失望了。但是,她还是想挽回这段恋情。想来想去,她决定用分手这一方法来刺激一下陈名。谁知,她刚提出分手,陈名便怒不可遏。他告诉小丽,分手可以,但是要还他的5万块钱,还有过去给她买的东西。 强抢首饰 又一次争吵,小丽再次说出了分手,谁知陈名突然凶神恶煞一样地扑了过来,扭住小丽,强行从其脖子上把那条当初送给她的定情项链夺了去。小丽的脖子上也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小丽惊魂未定,陈名对着他大吼:分手可以,还我钱,还我东西来!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小丽的男友陈名,但是他拒绝接受采访。那么,小丽需要还这笔钱吗?(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观点 对于此事,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王桂祥律师认为,男孩给女孩的5万元钱,应考虑到两种情况,如果男孩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这笔钱,这笔钱可以视为男孩对女孩的赠送,女孩可以不还钱;如果男孩经济相对紧张,为了谈朋友或是结婚的目的给了女孩这笔钱,那么,这笔钱不具备争议的条件,女孩应该还给男方。但是,金银首饰金额相对较小,而且双方是在谈朋友,用首饰作为礼品赠送给对方符合常理,因此,女方不需要归还首饰等赠品。男孩强行抢夺首饰的做法是错误的。(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