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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女儿交往 先交1万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08:44 南京晨报

  晨报讯“女友父母让我交1万元押金才能和女友在一起。我没钱,不知该怎么办。”昨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晨报热线84701110,诉说了矛盾的心情。

  王先生今年24岁,老家在河南农村。2004年元旦,在广东打工的他遇上了小玲。同在异乡的两人开始经常联系,渐生情愫的他们走到了一起。3个月前,在河南老家,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女儿满月时,他们想到了结婚,并向小玲的父母说明了关系。小玲的父亲很生
气,不同意两人在一起,也不给户口证明。最后,在家人的相劝下,才同意让他们到南京,让小玲的姑姑想办法解决。1个月前,小玲的父母终于提出了条件:交不少于1万元的押金给他们,并说如果对小玲好的话就还给他,不好的话就作为赔偿。

  王先生说,1万元对每月只能存500元的他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父母家里过得也紧紧巴巴,根本拿不出什么钱;借钱吧,朋友都和他一样,靠苦力吃饭。得知此事后,女友也很痛苦。“我真的不想分手,我放不下深爱的女友和女儿,但我又没那么多钱,不分手又如该怎么办呢?”最后,王先生无奈地叹了口气。(依当事人要求,文中涉及人物皆是化名)

  作者:程琼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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