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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我心里好难受”后,手术台上产妇母子双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0:09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傍晚,位于尧化街道2号路的栖霞区医院里因为一产妇产中母子双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后,家属一度情绪失控,将产妇尸体停放在了医院大门口。围观群众在同情死者家属的同时,也指出家属这样闹是不利于问题解决的。

  喜滋滋医院待产

  记者赶到医院时,死者丈夫邵某几度出现情绪失控状态,找砖块冲砸医院大门和设施。在记者和民警劝说下,邵某情绪稍稍平静,向记者讲述了悲剧经过。邵某是江宁人,妻子则是淮安人,最近在尧化街道暂住。因为妻子临近产期,前天住进了栖霞区医院。产前检查中,孕妇一切指标均为正常。昨天13:00许,邵妻喊肚子疼,医生将她推进了产房。

  可怜孩子未出世就夭亡

  可是等到16:00许,医生突然将邵某叫到了办公室,叫他做好思想准备,说其妻子已经不行了。“当时我一下子就感觉周围的东西都在转。等我看到妻子时,她肚子还凸着,小孩还没生下来……”邵某悲愤交加,要求医院解释。“但医院领导避而不见。我们家属就火了。我们想知道产房里的3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医院:可能是羊水栓塞

  医院领导安排参与抢救的周医生接受了记者采访。周医生说:“孕妇35岁,是经产妇(指产过多胎),产前的检查确实显示她一切正常。妇产科刘主任今天当班,亲自到产房接生。医生准备得很充分。在3:20时,产妇突然说了句‘我心里好难受’之后就突然失去呼吸,医生立即组织抢救。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仍然没有挽回母子生命。目前仍然没有确定产妇的死因,我们怀疑有可能是羊水栓塞。”周医生表示,医院完全理解家属的悲痛心情,其实医生的心里也非常难过。她希望患者家属能够冷静,同意对患者进行尸检,查明患者死亡原因。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医院绝对不会逃避。

  律师建议:应当法律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先生结合此事指出,现在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法律日益健全,死者家属应该相信法律,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就目前而言,死者家属可以通过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进行尸体解剖来确定死亡原因。而法律规定,因为不做尸检而导致死亡原因不明的,拒绝做尸检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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