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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房,婚姻成儿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0:09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当初为了参加单位的最后一次分房,女儿便在刚认识几天的男友的催促下匆匆领了结婚证;可如今房子没分到,这人又提出要和女儿离婚。日前,市民崔女士向本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哭诉了女儿的不幸遭遇。

  相识不到10天就要结婚

  崔女士说,去年6月,女儿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男朋友,相处不到10天,他便突然登门,当着崔女士夫妇的面,提出要和其女儿领证结婚,还信誓旦旦地对两位一脸茫然的老人说一定不会亏待他们的女儿。夫妇俩很是不解,私底下问女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儿吞吞吐吐地回答说,男友的单位很快就要进行最后一次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了,“结婚证”是参加分房的一个必备条件。两个老人的第一反应是坚决不同意。但女儿却说,自己学历不高,能遇上这么一个有才有貌的男朋友不容易。再说,如果能分到房子的话也不是什么坏事……

  婚后夫妻从不牵手

  就这样,在女儿的坚持下,夫妇俩默许了两人的婚姻。可领证之后,笑容却没能在女儿的脸上停留很久。这位老师很少主动约女儿出去,细心的崔女士还发现即使两个人走在一起,也从来不曾牵过手。一段时间之后,女儿一脸迷茫地问妈妈:“恋爱是这样的吗?结婚是这样的吗?”崔女士只能善意地将这理解为“可能人家男孩子比较害羞吧”。

  没捞到房子要离婚

  春节刚过,女儿的婚礼还没有举行,崔女士却听说了女儿要离婚的消息。女儿说:“他们单位的房子没他的份,他就说要和我分手离婚!当初他就是为了房子才和我领证的。”崔女士的头立刻昏了,她找到那位老师所在的单位领导,但该单位的一位主任表示,除了同情他无能为力,因为这是个道德问题。

  谁来维护弱女子的权益?

  崔女士在电话里问记者:“我们该怎么办,能依靠法律来帮女儿讨说法吗?”对此,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何燕律师认为,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崔女士的女儿在同意结婚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从崔女士的叙述来看,这段婚姻其实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如果起诉到法院,法官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但如果女方仅仅因为感觉受骗提出经济赔偿的话,法官会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不予支持的。就当记者再次联系崔女士将律师的观点转达时,崔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已经在一天前到民政部门和那个老师协议离婚了。崔女士说,既然法律拿这种感情骗子没有办法,只能这样轻松地结束,可能对女儿是最好的。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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