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强制消费真是“行规”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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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0:25 扬子晚报 | ||||||||
游客自述一 “行程紧张”是因为进店多 (自述人:吉先生,公司职员,与家人到北京旅游时遭遇“强制消费”的不愉快经历) 我们4月30日在南京出发时并没有参加旅行团,但在天安门广场遇到一个自称是“游1
游客自述二 不肯“自费”差点被甩团 (自述人:钟女士,中学教师,游泰国时不愿参加自费项目受到甩团威胁) 为避开旅游高峰,我们一家三口报了五一前出发的泰新马十日游,到达泰国的第二天,在旅游车上泰国当地的导游就提出,在泰国的这几天要参加四个表演和两艘游艇上的活动,每人还需交2000元人民币。这一提议立刻遭到车上游客的一致反对,因为在国内出发前旅行社就已讲得很清楚,“费用全部交清了”,而需要再交钱的内容日程表上根本就没有。泰国导游耐心地说服、做工作后,一半以上的游客付了钱。但我认为自己对什么表演并不感兴趣,而且儿子年龄小,不宜观看这类演出,所以我仍然拒绝交钱。泰国导游当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暗示如果不交钱,在以后的几天行程中有可能被甩团。果然,晚饭后旅游车到了表演的地方,这个导游对我们说:“把行李拿下来,自己坐出租车到酒店去。”说完就走开了。毕竟是在国外,人生地不熟,真要被甩团还真不好办,随团的国内领队也不帮我们说一句话,无奈之下只好按“规矩”交了钱。 导游揭秘强制消费“怪圈” 一位带团多年的导游听到这样的案例后淡然一笑,他说,这样的事情在组团游中十分普遍,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国内和东南亚的旅游界都是这个状况,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海南游和泰国游。他说,导游在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店购物或者参加强迫自费项目,绝不是导游唯利是图,而是被“行规”给逼的。在很多旅游景区,导游从地接社带团时不但拿不到工资,还要反过来交给地接社“人头费”,而地接社还要把这笔费用中的一部分付给组团社弥补团费的不足。导游背着“人头费”的负担怎么可能只逛景点不购物呢,否则岂不是带的游客越多亏的越多吗?所以导游会尽可能压缩游玩时间,多安排进店次数和时间,还有就是增加自费景点和项目,通过商店给的购物回扣和自费项目门票提成来冲抵“人头费”。 能否有赚头就要看运气了,这就涉及到导游拿回扣的两种方式:一是按人头计算,导游带游客到商店,不管游客是否购物,商店都按进店游客人数付“人头费”,大约在35元/人,一般购物点给游客每人发一个有同一数字的小牌子,就是为方便商店和导游结算用的;二是按购物金额提成,一般是游客购物金额的10%%,境外游中导游还要和领队分摊。前一种回扣方式收益相对有保障,后一种就要看游客的购物热情了,当然这跟导游如何“引导”有关。 强制消费根源在低价竞争 旅游界人士称,强制消费与旅游市场的低价竞争密不可分,旅行社为招揽游客将报价一降再降,收取的团费常常低于成本,表面上看好像是为游客带来了实惠,但同时也为后面环节中的强制消费埋下“祸根”。省中旅一位老总说,当年刚开始做出境游时,泰新马加港澳连线的报价在1.3万元左右,与现在的欧洲游价格不相上下,但现在同样的线路只要三四千元。南京市场上最便宜的海南游只要700元左右,但我们都知道,南京到海口往返机票即使打五折也要一千多元,还不算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短途交通的费用,因此团费根本抵不上成本,旅行社只有在旅游过程中通过强制消费等手段将钱“连本带利”收回。 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一专家认为,我国旅游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很多游客仅仅满足于走马观花式的旅游,他们在选择旅游线路时显得不够成熟和理性,对价格表现得比较敏感,哪家的团便宜就选择哪家,而对更加重要的旅游质量要求不高或不够重视。虽然一些旅行社推出了一些价格较高的纯玩团、豪华团来吸引高端消费者,但只能作为普通团的补充。而一些旅行社对未来高端旅游市场还是充满期待,他们认为旅游正在从观光式向休闲度假式转变,游客会越来越重视旅游质量,旅游市场的竞争会逐步从价格竞争走向品质竞争和品牌竞争。 “谢瑞麟案”引发强制消费讨论 导游拿购物回扣不合法 日前,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和其子等11人,因涉嫌向旅行社及多名职员提供非法回扣,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昨天,记者在一些BBS讨论版上看到了关于这一事件的激烈讨论,不少人对导游收回扣的合法性产生质疑,这部分人自然是游客,而有关旅游界人士则反诘,指出现在很多导游都无底薪,工作强度又大,采用购物回扣方式实属迫不得已。 “购物回扣问题,早已是‘潜规则’。”一位网民愤怒地指出,长期以来就出现了“旅行团变成购物团”的怪现象。他曾跟团去厦门旅游,被带到一个所谓的免税商场,里面卖的全是假冒产品,带队导游领他们到一些指定的店里买东西,她自己倒溜号了,原来她又去结识新的商家,并收到了对方赠送的一只皮包,随即她就带领一些游客到那家店里去买东西。就这样导游几乎成了店员,帮助游说了不少游客购买商品。该网民自己也跟着买了香水什么的,回家一用,居然皮肤过敏。另一位这种回扣现象显而易见最终损害的是游客的利益。他还援引资料说,香港方面有人自曝,香港部分金铺有九成营业额来自旅行团,金铺不惜重酬导游,回扣有时甚至可达首饰人工费的五成以上,所以为了保证利润,一些金铺将金饰价格调高六成,最终还是将佣金开支转嫁到游客身上。“回扣来的钱并不只入自己的腰包,还要上贡旅行社的。”一位自称当过导游的网民却这样委屈地表示,每天几块钱到二十块钱不等的导游费用是要被旅行社拿走的。他们的惟一经济来源,就来自于各种购物中的回扣。原来很多导游都是无薪水、无固定工作单位、无保险的“三无人员”,其收入完全依赖于小费和购物提成,于是他们很容易自觉充当一个“推销员”。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坦言,旅行社和导游的本质事实上就是“中介”,即在游客资源和景点旅游资源之间进行调配:游客希望通过旅行社和导游节约旅行成本,景点则希望旅行社和导游提供更多客源,而旅行社和导游,则通过组织,获得合理的中介提成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购物回扣有其一定的“存在合理性”。 专家指出,旅游强制消费成“行规”其实与导游拿回扣息息相关,所以想杜绝这种不合理的行规就必须改变部分导游无底薪状况,实行“薪金+佣金”制度,并将旅行社和导游应提取佣金比例明晰化且公之于众,接受行业内部和市场的评判。 专家支招 如何防范强制消费 一、要防止被强制消费困扰,最好的方法是拒绝“低价游”陷阱。游客要做到理智消费,牢记“一等价钱一等货”,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先货比三家,价格过分低的产品一般就会有产生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可能;比较简便的方法是:了解一下目的地的房价及机票价格,然后再以此作为主要成本价,衡量旅行社的开价是否合理,如果接近甚至低于这个成本价,就应该慎重了。 二、选择资质比较好的旅行社报名。一般组团社资质好,与之合作的地接社也比较正规,强制消费一般可以减少或避免。 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问清楚是否有另外收费,是否有自费项目,并且要在合同中写清楚。有的旅行社会推脱责任,说购物不受他们控制,是由地接社安排的,游客对此不可轻信,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进店次数和时间。 四、如果遇到强制消费也可拒绝,如果导游、领队以甩团威胁,可直接打电话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额外支付的任何费用,只要你认为是强制的,都要留下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追究相关责任。本专题撰稿 孔小平 金震寰 刘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