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流言蜚语 妇女服毒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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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1:0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侯德伟记者孙胜慧)外出打工的李某回家后,听说妻子有不轨行为,没弄清真相便和传说中给自己戴“绿帽子”的高某争吵起来。妻子羞愧难当,服毒自尽。记者昨日获悉,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某给付原告李某经济补偿人民币4000元。 2002年春节过后,丈夫李某和妻子张冰(化名)商量着出去打工。征得妻子同意后,不久,李某到了外地,张冰也在当地一建筑公司找到一份工作。
张冰上班后,她的顶头上司高某,对她很照顾,有时加班晚了,还亲自送她回家。 然而,本来是同事间正常的相互帮助,却有些人在背后议论他俩可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久谣言便传到了李某家人那里。2004年9月9日,丈夫李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听家人说妻子对自己不忠,当晚和妻子吵了一架,并命令妻子不准再去上班。 次日上午,高某见张没来上班,便前往张冰家中。约13时30分,在张的家门口,高某正好与李某打个照面。得知高就是传言中给自己戴“绿帽子”的男人后,李不由分说大声质问高某与张冰是否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双方为此争吵起来。 然而,就在他们为此事大吵大闹之时,张冰在家里偷偷地喝下农药,等他们发现时,张冰已撒手人寰。 丈夫李某及家人处理完张的丧事后,李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法庭,称张冰的死与高某有直接关系,并要求高某对张冰的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赔偿5万元。 高某则称张冰在自己家中服毒自杀与其无关,原告要求他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李某在李家大门口争吵不是必然会引起张冰自杀的直接原因,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被告高某毕竟在原告家门口吵闹,虽然不是导致张冰自杀的直接原因,但仍有一定关联,故被告高某应对原告因张冰服毒自杀所花费的抢救费和丧葬费予以适当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