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拨个电话,不跑冤枉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1:23 今晚报

  读者李季岩问:五一节前,单位发了200元过节费,但放假期间单位让我们加了两天班,据说因为发了过节费,就不发加班费了,我们不知道这合不合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获得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得劳动者得不到休息,因此
,《劳动法》才规定了数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标准。

  (崔宪伟 王楠坤) Aā????埨?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