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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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5:35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5月1日起,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一新条例增加了四项信访人权利,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及拦截公务车辆等过激信访行为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昨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信访办已组织全市各部门的信访工作人员全面培训《信访条例》相关知识,以便按新条例为信访人员认真服务。 在我国,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联结千家万户,它是“民意上达”的最好途径。但
新条例还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另外,针对少数信访人的过激、违法行为,新条例还做出了六种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不能在国家机关周围和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或者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在接待场所滞留或者滋事,不得污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信访人一旦违反这些禁止性规定,公安机关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刘一鸣)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