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医院诊断出性病使和睦家庭出现隔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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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3:31 潇湘晨报 | ||||||||
“优惠”医疗广告惹风波 诊出“性病”气跑丈夫 五一长假,本是休闲欢聚的黄金时节,但是对于家住河西某高校的陈女士来说,她只能无奈地在一场所谓的“性病”风波中尴尬度过。 为治“性病”慌忙投医
4月29日,陈女士被一则醒目的医疗广告吸引,广告发布单位是长沙鸿业皮肤病专科医院,称“五一”期间该院妇科开展特价推广活动。陈女士最近身体正好不适,于是,她决定趁着优惠去做检查,然后和全家一道,开开心心地去海南旅游。 第二天一大早,陈女士就赶到了该医院。该医院妇科一名姓李的医生为她抽血化验,并做了阴道镜等检查。10多分钟后,李医生告诉陈女士,她患了“尖锐湿疣”,是一种性病,要她赶紧交钱治疗。听到这句话,陈女士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她赶紧去交纳各种费用,一个上午就花费了600多元。 和睦家庭出现裂缝 走出医院,陈女士立即打电话向母亲倾诉。母亲找到了陈女士的爱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女婿分辩,就说他生活不检点,把“脏病”传给了自己的女儿。 在相互猜疑与争吵中,陈女士的丈夫感觉受到了莫名侮辱,他丢下一句话:“你到底是相信我的人格还是相信小医院?”随即就夺门而出,连手机都没拿。 就这样,陈女士和丈夫失去了联系,她多方寻找家人和朋友,都没有丈夫的消息。煎熬中,陈女士每晚失眠、身心疲惫,只得把4岁大的孩子送到了公公家照顾。一夜之间,一个和睦的家庭出现了隔阂。 复查“性病”竟是炎症 自从4月30日被诊断出“性病”以来,陈女士一直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她越想越觉得蹊跷,于是,5月2日,她来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进行复检。交费时她发现,鸿业医院的“优惠推广”其实并不算优惠:同样的“阴道镜”检查,鸿业医院原价要300元,优惠期间是100元,比湘雅医院仍高出了将近20元。 在这里,医生为她作了细菌培养,两个小时的苦苦等候,得出的化验结果更让她大跌眼睛:自己患的只是宫颈炎!陈女士想把结果告诉丈夫,但是曾遭到怀疑的丈夫至今无法联系到。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妇科门诊医生胡华利看过“鸿业”的病历后介绍说,“尖锐湿疣”的病毒形态多样,确认是否患病,最保险的方法是取样本作切片化验;从病历上看,鸿业医院并没有细分病毒的形态,就给出了“陈女士患性病”的结论,可能存在误差。而鸿业医院的李医生则一口咬定,自己是按照检测标准规范操作,不存在误诊。 律师:有精神损害可索赔 5月6日,鸿业医院一位姓刘的院长,就误诊一事向陈女士道歉。他表示,考虑到陈在湘雅医院复查时花了一笔医药费,在咨询医院的法律顾问后,院方答应按规定1∶1的比例,共计赔偿2000元。但此方案没有得到陈女士的认可。 昨日下午,记者就陈女士治病遇尴尬一事,咨询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该所值班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陈女士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实习记者 龙 源 本报记者 龚镇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