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劫匪蒙面抢劫致人伤亡两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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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8:0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岳嵬)曾在霸王岭林业局打工的两名工人,外出广东打工后却把“致富”算盘打在如何将原单位的工资款“弄”到手上。近日,一审法院审理了这起经过精心预谋的抢劫案。案中蒙面抢劫1.7万余元工资款,并在抢劫中致一人死亡的农某、黄某被绳之以法,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农星天是广西人,今年31岁。1998年,他曾在昌江黎族自治县霸王岭林业局子宰松
于是,为了不让过去的同事认出,三人准备了蒙面帽、墨镜、手套等作案工具。2003年1月2日,三人窜到昌江霸王岭林业局。第二天一早,三人搭三辆摩的来到霸王岭水田工段。三人就地各自找了一根木棍作凶器,在一个转弯陡坡埋伏守候。农星天知道,这里是厂区总务携工资款的必经之路,抢劫容易得手。但这一天,目标迟迟没有出现,三人扑了个空。 次日早上,三人又“全副武装”在老地方蹲守。上午11时许,厂区总务梁某搭坐家人开的摩托车出现。因为下雨坡陡路滑,梁某只好下车步行。当摩托车司机骑车到转弯处时,农星天和黄开龙拿着木棍冲了出来。两人疯狂追打梁的家人,对方头部、身上多处受伤最终倒在地上。跟在后面的梁某,走到转弯处时,便遭到农星天和黄开周的袭击。黄开龙将梁某的双脚砸伤,并用铁线捆住对方,逼梁某说出工资款的藏处。梁某被迫说出钱放在摩托车的菜篮里。 三人将工资款抢走后,逃离现场,当天便逃往广东进行分赃,每人分得5800元,后均花光。而案发过程中,梁某的家人被打伤头部导致颅脑损伤当即死亡;梁某则头部、上肢被打致轻伤。 一审法院认为,此案是一起经精心策划的共同抢劫犯罪案件。农星天、黄开周二人与同伙均参与预谋、准备并积极实施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手段残忍,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恶果。就此,一审法院认定农星天、黄开周犯抢劫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岳嵬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