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妻子被撞死情急打伤肇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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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8:41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被告人刘某误认为妻子被撞身亡,遂对肇事者进行殴打,致被害人头部重伤。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事发当日,被告人刘某与其妻各自骑自行车回家。在途经某村一劳务市场时,刘某的妻子被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朱某撞倒。刘某误认为其妻死亡,情急之下对朱某实施殴打,致使其头部、足部受伤。经鉴定,朱某的头部损伤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的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被害人朱某在本案的起因上亦应负一定责任,故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