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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22:49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5月8日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8日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天津市人民陪审员首次出现在庭审现场,与法官一同完成了此案的审判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5月1日正式生效。人民陪审员将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

  8日在和平区法院的审判席上,人民陪审员、南开二中德育处主任朱斌虽未法袍加身,却格外引人注目。在审讯过程中,朱斌一直认真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不时做记录,他还按照审判长的要求对被告进行质询。在之后的合议中,朱斌履行了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投出了关键一票。

  审判结束后,朱斌说,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员,以中立的态度出现在法庭上,其职责是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并对审理进行客观的监督。在这一点上,有别于常年从事司法工作的专业审判人员。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国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法制民主化的体现,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在他看来,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有助于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缺陷,同时也能起到监督司法公正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共有442名人民陪审员,他们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向人民法院推荐,本人也可自行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查,最后由天津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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