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奖励政策,举报涉毒犯罪重奖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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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15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沈宫轩 金陵晚报记者 刘敏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江苏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举报提供涉毒情报信息及缉毒破案有功单位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毒违法犯罪信息,经警方查证,破获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予以奖励,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人民币。
《暂行办法》对奖励的范围、对象等情况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把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29种情形划分为4个奖励等级予以奖励。其中规定,群众举报提供的涉毒信息经查证,对符合一案缴获海洛因500克以上或相当数量其他毒品的;缴获毒资或非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缴获毒品海洛因100克以上或相当数量其他毒品且缴获各类枪支弹药的;查获50人以上群体性吸食毒品案件的;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1万株以上的;破获省、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毒品案件或抓获公安部督捕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由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给予5000元人民币以上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同时,公安机关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身份及提供的信息内容将严格予以保密,群众如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可向省公安厅投诉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5-83526110。 (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