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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借《猪之歌》推广形象 价高遇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5月9日消息(记者刘湛)一曲朗朗上口的网络歌曲《猪之歌》风靡全国大街小巷,而盛产荣昌猪的重庆荣昌县欲买歌推广形象。昨天,荣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德智透露,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书面回函,开出了包括《猪之歌》商标、版权,以及歌手香香的代言年薪共计188万元的价码。

  4月29日,荣昌县有关部门致函北京世纪飞乐公司,表达了购买《猪之歌》版权,同时
邀请歌手香香担任“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形象代言人的意愿。北京世纪飞乐公司表示,《猪之歌》若能代表荣昌县被全国乃至全世界熟悉,公司也倍感欣慰。公司认为,《猪之歌》商标价值100万人民币,版权独家使用费为50万人民币,歌手香香一年的代言费暂定为38万元。

  尽管非常希望能借助《猪之歌》,提高荣昌县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188万元的总价显然过高,该县县委、县政府将对有关事宜再作专门研究、论证。

  另据何德智介绍,一旦版权购买成功,《猪之歌》将更名为《荣昌猪之歌》,正式作为形象推广歌曲。

  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表示,公司的回函仅供荣昌县方面参考,双方完全可以就《猪之歌》版权转让等事宜作进一步商谈。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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