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打工仔与14岁女孩恋爱致其怀孕 被以强奸罪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1: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新闻网5月8日消息:从安徽来的打工周某因与14岁的女孩恋爱而导致怀孕4个月,事情败露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5月7日在海口白沙派出所了解到,5月2日下午,一个定安男子带着自己14岁零2个月的女儿,找到海口白龙北路一家铁艺店,找一名从安徽来的打工仔周某(23岁)讨要堕胎费,因为周某与自己女儿谈恋爱导致女儿怀孕4个月。

  据这位定安男子介绍,去年,他还不满14岁的女儿到这家铁艺店打工。不久,女儿与在该店铺打工的打工仔周某谈起了恋受。今年4月份,店铺老板娘发现他女儿身体变得臃肿异常,怀疑是怀孕了。当即通知这位女孩的父亲带她去医院进行检查。

  这位父亲马上赶到海口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发现女儿已怀孕4个月了。父亲当时并没有意识到那位打工仔跟14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是犯罪行为,他只想要导致他女儿怀孕的打工仔出钱给女儿堕胎。

  不料,打工仔周某拒付堕胎费。周某认为:他与这位14岁幼女是自由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现在女方怀孕了,堕胎费不能由他一人负责,应双方承担。

  正在双方为这笔费用争吵时,有人打电话向110报警。巡警来后把双方带到了白沙派出所进行处理。据白沙派出所薛副所长介绍,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