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团伙入室抢劫当着男主人的面轮奸其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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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1:2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一个有11名成员的抢劫团伙,多次在六盘水、威宁等地采用暴力手段入室抢劫20次,并致人重伤,其中两次抢劫后,竟又将女主人强奸。5月8日,该抢劫团伙主犯杨林被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其余10名罪犯分别被处死缓或有期徒刑。 经查,2003年10月16日凌晨3时许,王廷光邀约刑满释放人员杨林、杨文金、王学文等人携带杀猪刀等凶器窜至威宁自治县猴场镇藤桥村,用石头将一村民的房门砸开,持杀猪刀将
2004年3月1日凌晨2时,杨林邀约田俊华、罗小平并携带杀猪刀等凶器窜至赫章县兴发乡卷烟门市部王某处,杨林用石头将门市部的门砸开后,与田俊华、罗小平进入门市部内持刀威逼王某,并将门市部里的部分物品抢走。杨林将王某强奸,由于受害人王某竭力反抗,田俊华轮奸未成。之后,杨林、田俊华、罗小平又持刀威胁王某拿钱出来,并将王某杀伤。 2004年2月17日晚,杨林与田俊华等人又窜至赫章县兴发乡营盘村坪子组一村民家,持刀对该村民一家实施抢劫,抢走现金260元,以及衣服、裤子、洗发精等物品。之后,杨林和田俊华竟当着受害人丈夫的面,将受害人妻子强奸。 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林、王廷光、田平、杨文金、王学文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室抢劫,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杨林在2003年3月刑满释放后,自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半年多的时间里就疯狂作案抢劫16次,在作案中多次伙同他人持刀采用石头砸门等暴力手段入室抢劫,犯罪中致一人重伤,共抢得财物116882元,数额巨大,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杨林在抢劫中强奸妇女两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其应该实施数罪并罚,从严惩处。据此,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王廷光等其余10名抢劫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或有期徒刑。作者:周毅 糜永宏 朱光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