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审查帮人卖房 顺驰被判支付违约金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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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4:4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好不容易买套房,付了定金和中介费后满以为已经是板上钉钉了。谁知卖主不是真正的产权人,交易就此泡汤了。近日买房人芦先生将中介公司顺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至下关区法院,要求对方退还佣金,并支付违约金。 今年4月,芦先生在顺驰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顺驰公司的安排下,芦先生与买主薛先生见了面,谈好了交易细节后,两人作为委托人与顺驰公司签订了中介合同。在签订合
可是接下去发生的事令芦先生实在放心不下,真正的房主——薛先生的父亲根本就不愿意卖房。白交了中介费的芦先生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拿着中介合同去向律师咨询。律师告诉芦先生,这次交易不成中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合同约定,顺驰公司必须根据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将所了解的房屋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进展的情况向委托人通报。按理说顺驰公司应该知道卖房的薛先生不是实际房主,因为薛先生所持的是其父亲的身份证登记的,从年龄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此外作为专业从事房产中介的机构,顺驰的工作人员也应该知道非房主交易可能出现交易不能的后果。胸有成竹的芦先生于是将顺驰公司告上法院。 不经审查帮人卖房 顺驰被判支付违约金7000元 作者:谈国萍 陈晓 (来源:江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