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台阶过高,顾客出入不便 隆福寺一商户私砌台阶(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1:5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琦记者谢长艳)隆福寺步行街一商户因店门前的台阶过高影响生意,便新砌了一级石阶接到原有的台阶上。城管部门称,私砌台阶也属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 而私建的台阶是用普通石头砌成的,台阶约有10多厘米高,超出街面约40厘米宽。“由于原有的大理石台阶太高,顾客反映出入很不方便,我们才修了一级台阶。”一家店里的工作人员说,新台阶刚砌成十几天,城管说砌台阶不符合规定,必须拆除。但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 隆福寺城管分队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门店以外属国家占地,私自建台阶肯定不符合规定。这条街上类似的13个门店只有一家商户砌了台阶,整体上看也不美观。“建议商户去找房主,通过相关部门统一协商解决,把台阶砌得既实用又美观。”
| ||||||||||